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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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娱乐app安卓版下载 ,主题注明“2020年法学课题申报”。

七、结项要求

课题项目由省法学会负责结项鉴定。研究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结项:

(一)省社科规划省法学会专项和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在《福建法学动态》(研究成果专报),或省直有关部门编发的调研成果简报(要报、专报)上发表1篇决策咨询报告,并提供字数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

(二)省社科规划省法学会专项最终成果为系列论文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要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2)公开发表2篇以上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1篇论文;(3)公开发表3篇以上论文。

(三)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最终成果为论文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四)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结项时须对课题最终成果进行查重检测。省社科规划省法学会专项的查重率不得超过20%,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的查重率不得超过30%。

上述条款中的“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应在本科高等院校学报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并注明系福建省法学会课题项目资助;上述条款中的“以上”均含本数。

八、免于鉴定条件

(一)省社科规划省法学会专项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项目成果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1篇的;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上发表1篇以上理论文章的;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摘的;

2.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3.阶段性成果入选中国法学会《要报》、《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专报件)、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专报》《调研文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之一的;

4.成果获得我省设区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

5.成果获得“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或者获得“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奖一等奖的。

(二)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 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的;

2. 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得到地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3. 项目成果获得“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评奖一等奖的,或获得我省设区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

4.符合省社科规划省法学会专项成果免于鉴定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条款中的“以上”均含本数或本级。

附件:2020年度省法学会专项和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申请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2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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