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9年下半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
(一)请各部门尽快通知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本次结题工作,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2020年起,教育厅将对执行期超过三年的项目进行清理。
(三)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四)以部门为单位,于12月4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及相关的结题佐证材料(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或者相关部门采纳证明等)报送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电子版材料发送到kycjb2015@163.com,主题注明“2019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
附件:
2019年度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材料.zip
科研促进部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