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前期宣传工作,明确告知本系、本部门、本单位所有师生,要求广大师生必须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于12月14前将无牌无证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等自行处理。公安部门将组织开展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上路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无牌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等行为,一旦查实将给予暂扣车辆、罚款处理直至治安拘留,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taptap点点官网登陆保卫部
集美学村派出所
2014年11月17日
上一篇:讲座通知:万文蓉作中医养生讲座
下一篇:诚毅讲坛:优秀校友徐斌回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