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获奖证书及排列名次原件和复印件;
(2)主要著作、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刊物级别和作者排列名次的证明材料;
(3)所经营管理的企业近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交证明材料;
(4)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
3、资格审查。校党委组织部依据选拔的资格条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推荐人选的初步名单。
4、研究决定。校党委研究确定我校推荐人选。
5、网上申报。校党委组织部在网络申报平台上进行登记,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和初始密码分配给拟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凭此登录市委组织部网络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6、网上审核。校党委组织部对拟推荐人选网上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定无误后上报厦门市委组织部。
7、最终确定。厦门市委组织部按照《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再进行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复核考察、征求意见、研究公示,最终确定第八批拔尖人才人选。
五、原第六批拔尖人才
直接登录市委组织部网站上的申报平台填写《厦门市拔尖人才呈报表》,并上传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附件,上报市委组织部(登陆账号为本人姓名)。
六、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充分调动各类优秀人才参与“美丽厦门”建设,推进厦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精心组织好厦门市第八批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务必通过各种形式,及时通知到相关教职工,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选拔工作过程中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6180614)。
附件: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О一四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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